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和个人在运营自己的网站。然而,有一点很容易被忽视,那就是当网站不再使用时要进行ICP备案注销。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它可以防止网站域名被他人抢注并用于非法活动,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和损失。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服务终止之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事实上,当一个网站的运营者决定废弃网站时,停止对域名进行续费后,该域名将重新进入公共市场,由其他主体购买使用。然而,如果原ICP备案主体没有及时办理ICP备案注销手续,而其他新的主体将该网站域名购买并使用,就会出现一个问题:网站的ICP备案主体仍未改变,但网站的实际经营主体已经更换为其他人。
这个问题可能导致网站的原备案主体承担不应该由他们承担的法律责任。举个例子来说,一个网站的备案主体是甲公司,在网站域名到期后,甲公司停止续费,但没有向通信管理局办理注销备案手续。然后,该网站被乙公司购买并运营,但在网站上并没有显示乙公司的信息,通过ICP备案信息查询可以得知该网站的备案主体仍然是甲公司。这样一来,甲公司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乙公司在运营网站时发布了侵犯他人权益的违法信息,甲公司将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即使他们并没有实际参与网站的运营管理。
这种情况尤其在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非常突出。有些网站未经授权提供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已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然而,在网站ICP备案信息上登记的网站主办单位却声称自己数年前已不再运营该网站,但却不知道是否应同时注销工信部ICP备案。结果,该网站域名被他人抢注盗用,侵权行为并非由备案主体所为,备案主体请求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基于工信部ICP备案的公信力,认定网站备案主体为侵权主体。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网站的主办单位对网站负有如实进行行政备案、运营管理、依法维护的义务和责任。作为涉案网站的主办单位,即使未实际参与涉案期间网站的实际运营管理,亦应对涉案网站所发生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在备案主体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实际运营人的情况下,域名注册的改变不能对抗ICP备案的公信力,应当推定ICP备案的网站主办单位就是实际运营者,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当一个网站不再使用时,公司或个人必须注销备案,以免承担不应有的责任。
关于注销备案工作的周期,注销备案所需时间与各地管局的注销审核时长有关。各省管局注销申请的审批时间不同,以管局最终审核结果下发为准。注销备案需要网站负责人做短信核验工作,注销申请提交成功后,部分省份会立即注销成功,网站将立即不能访问,而另一些省份则需要1天至20个工作日左右才能完成注销。
总之,在废弃网站时,我们要特别注意进行ICP备案注销,以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的产生。要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网站停止运营后立即办理ICP备案注销手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摆脱对废弃网站的责任和风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