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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或“公司”,股票代码300376)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号)。该告知书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先生立案。而在2023年5月11日收盘后,易事特就曾发布《关于公司及第了个一 大股东之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先生立案。
从2024年7月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易事特”变更为“ST易事特(维权)”。截至2024年8月16日收盘时,ST易事特(300376)的股价为2.35元,较7月5日收盘价4.01元有所下跌,并且已连续7个交易日下跌,期间累计跌幅13.60%,累计换手率8.19%。
关于公司经营表现,根据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修订版),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为37.12亿元,同比减少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亿元,同比增长45.03%。根据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024年第了个一 季度报告,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6.69亿元,同比减少5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46亿元,同比减少57.56%。根据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93亿元,同比增长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亿元,同比增长52.81%。
7月25日,ST易事特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佳提议,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
金融界8月1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 ST 易事特提问,询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受到处罚后是否有退市的可能。公司回复称,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总的来说,ST易事特在今年七月份以来股价表现不佳,连续多个交易日下跌,同时还受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但从公司财务报告来看,其业绩表现尚可。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密切关注公司的后续发展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化。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王奕尧律师提醒,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加入索赔。(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易事特维权入口)
(本文由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奕尧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王奕尧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曾在证券公司任职,现任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资本市场刑事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王律师专注于代理证券诉讼和资本市场案件,尤其擅长证劵虚假陈述纠纷的处理,并且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同时,王奕尧律师还精通上市、挂牌业务,不仅对二级市场,对于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也有自己独到见解,执业证号:1210220170363252)(王奕尧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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